我想养只朏朏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风雨小说网www.ugglans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【架空世界,人诡共存。】

【类蓝星世界?私有设定。】

【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。】

【大脑寄存处——】

【请给我评论啊亲亲们!】

——

时间:新纪元3360年4月13号。

地点:酆都城,中央区,中央大街360号,政务大厅,冥府外派公差面试现场。

考官看着卫央,真诚发问:“如何在阳间幼稚园内制服一个持刀歹徒,并且有保障的等待救援?!”

卫央如实作答:“绑他之前,把他胳膊腿儿,踢掉环儿!”

【掉环儿:(东北方言)指关节脱臼。】

考官:“。。。。。。”

他拿起ipad,抽查:“阳间《刑法》第234条是什么?!”

卫央:“故意伤害罪: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”

考官点点头,再次询问:“所以,如何在幼稚园内制服一个持刀歹徒,并且有保障的等待救援?!”

卫央(二审维持原判):“绑他之前,把他胳膊腿儿,踢掉环儿!”

并且,在考官缓缓打出六个静默句号之前,卫央给出解释:“这不是故意伤害,这叫紧急避险!”

“如果不让他这种凶残的人彻底丧失行动力,那么对于无辜的人来说,是极大的不负责。”

“阳间刑法第21条:为了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,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,造成损害的,不负刑事责任。

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”

“只是把他胳膊腿儿踢掉环儿,又不是砍了他四肢再也接不上,那这就不算故意伤害,只是紧急避险。”

考官默默在ipad上,记上这个点,别说,还挺有道理的。

讲真,这也就是现如今的人类社会讲人权,搁过去,遇到这种情况,他们直接一哭丧棒砸傻他!谁特么跟你讲人权?!

跟这种坏人讲人权,无辜的好人还特么活不活了?!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救命!土匪都开始内卷啦

救命!土匪都开始内卷啦

呀哈哈哈呵呵呵
正正不一定得正,也可能是负。不信你看看时晚晚,母亲年轻时打遍天下无敌手,父亲风流倜傥人称时大才子是也。奈何基因突变的时晚晚文不成武不就的,为了学武,北上拜师。 PS:不要考究!不要考究!不要考究! 我图*,你图个乐呵! 如果不喜欢退出去好了,不要抨击! 如果剧情或者有啥不对的,欢迎指出,但禁止抨击及人身攻击! 因为本人玻璃心! 感谢大家。
言情 连载 44万字
游云惊凤

游云惊凤

月葕蘅芜芫
荒村废屋里,半具尸体牵扯出十五年未破的灭村惨案。逍遥法外的海匪头目,神秘的江湖组织,操纵鸦群的面具少年,隐藏身份躲避在县衙里的世子爷。。。。。。 这一切,都好像冥冥之中,有一双操纵命运的手,将所有谜团都推向了石水凤的面前。
言情 连载 60万字
皇后娘娘,本王是逍遥王

皇后娘娘,本王是逍遥王

浊酒一杯半日闲
看疯批男主如何为达目的不择手段,如何毁掉别人的人生 营帐中。屏风后逍遥王沐北霆走了出来,他眼神晦暗不明,紧紧地盯着榻上的两人,面若冰霜。 沈溪知猛地睁开眼睛,看向站在沐景煜背后男人,满是惊恐,这人怕是疯了! 大婚之日,他闯入皇帝的寝殿,抱着她:本王,是逍遥王沐北霆! 沈溪知:本宫!是大淮的皇后!是你亲弟弟明媒正娶的妻子! ……………… 沐北霆:我心悦你,凭什么他后来者居上! 沐北霆:你若喜欢做皇后
言情 连载 39万字
开局激活神豪系统,我的潇洒人生

开局激活神豪系统,我的潇洒人生

扑街白
拒绝潜规则后,张哲意外获得了完美神豪系统。 开局获得特权,给女人花钱就能百倍返利! 花不完,根本花不完! 随着身家越来越高,张哲身上的光环也越来越多。 从美女们的金主爸爸,一步步成为最顶级的神豪!
言情 连载 80万字